简介:众所周知,高速行驶是很危险的,所以要时刻保持车间运转,否则很可能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就会带来人员伤亡。但是,总有人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,不遵守交通规则,在高速公路上行驶。1.醉酒司机在高速公路上睡了一个小时,在沈畅高速公路淮安被撞飞。一辆白色汽车停在车道上。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,白色轿车在车道上停了近一个小时,上了一辆大货车,由于躲避不及撞上了白色轿车,大货车损毁严重。
据了解,这辆白色轿车的司机因为媳妇怀孕,想赶紧回去,所以无视其酒驾,在高速上睡着了近一个小时。第二,我们应该给出什么样的警示?我们自己的这种做法是非常不负责任的,不仅是对自己,也是对自己的家庭和他人的安全。我们从现场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,这辆白色轿车被货车撞后已经严重受损。
2005年3月29日江苏淮安发生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泄漏的剧毒物质是...根据事故现场,我们可以看到天空中有大量黄绿色气体,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,所以可以知道氯气是黄绿色气体,有刺鼻的气味;根据消防员用高压水枪向天空喷水,氯气沉降在地面消除Cl2的污染和危害,可以推断氯气比空气密度大,沉降在地面。所以,答案是:黄绿色气体;刺激性气味;比空气还稠密。
南京630事故经过结果是无期徒刑!天啊,你瞎了。43岁的张明宝是一个个体建筑队的队长。隶属于江苏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,家住南京市江宁区。6月30日晚8时许,张明宝酒后驾车回家,撞倒9名路人,撞坏6辆停在路边的汽车,造成5死4伤。张明宝被捕后,经过血液检测,张明宝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每100毫升381毫克!
案件发生后,南京市、江宁区检察院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,多次讨论案件性质。检察机关认为,犯罪嫌疑人张明宝醉酒驾驶,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具有放任的间接故意,已致五死四伤,后果极其严重,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2005年3月29日,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发生交通事故,导致液态氯气(Cl2...(1)软塑料瓶向内放气,体积减小说明内部气压降低,说明加入的物质吸收了氯气。根据结论,氯气可以溶于水,在塑料瓶中加入蒸馏水。通过这个实验可以得出结论,氯气可能与水发生反应。紫色石蕊试液变红的过程说明将紫色石蕊试液滴入塑料瓶中,紫色石蕊试液变红,说明有酸性物质生成;(2)密度大于空气的气体应直接放在桌面上,密度小于空气的气体应倒置在桌面上;因为氯能溶于水,不能通过排水收集;密度高于空气,可用向上排气法收集;(3)反应物分子中含有两个氯原子、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,产物中已经含有一个氯原子、一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,还缺少一个氯原子和一个氢原子,所以X的化学式为:HCl;(4)氯气有毒。为了防止氯气中毒,实验应在通风柜中进行。所以答案是:(1)实验步骤。结论1。取适量蒸馏水,迅速注入软塑料瓶中,关闭瓶盖后摇匀...2.氯气可能与水发生反应。2.打开瓶盖,向瓶中滴几滴紫色石蕊溶液,摇匀。氯气与水反应生成酸性溶液。向上排风法;(3)盐酸;(4)在通风橱中。
...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:一辆载有30吨液氯的大型槽...(1)在山坡上用纯碱或肥皂水浸泡毛巾(3)稍(开放式回答)(4)NH3(5)稍(开放式回答)(3)理论上用Na2CO3比较好,因为烧碱对环境影响很大,也会对消防员造成意外伤害,但在“人命关天”的关键时刻要抓住主要矛盾。你可以选择任何一个。(4)公民应有法律和道德意识,还应具备一定的化学知识。
淮安交通事故被撞后怎么处理法律的主观性:关于你提出的淮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问题,我想给出以下看法:1。如果对方全责,构成交通肇事罪,可以追究刑事责任,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。2.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,可以申请工伤认定。3.补偿标准1。医疗费用。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,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。
2、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、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,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、民政部门分别制定,3、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、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、康复费用、辅助器具使用情况进行核查,并及时足额结算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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