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行为人采用爆炸、纵火等方法破坏正在使用的车辆,只要足以使车辆发生颠覆性危险,从而危害公共安全,就应以破坏车辆罪论处。使用爆炸、纵火等方法破坏车辆的,可以在量刑幅度内认定为加重情节。破坏车辆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?破坏运输工具罪涉及的法律竞合和想象竞合有什么区别?破坏运输工具罪的名词解释是主观的:本罪的客体是交通安全。

放火罪与使用防火方法实施其他犯罪的界限是是否危及公共安全,但是...

1.放火罪与使用防火方法实施其他犯罪的界限是是否危及公共安全,但是...

关键是危害程度。使用危险方法故意毁坏车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,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。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,以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。如果行为人采用爆炸、纵火等方法破坏正在使用的车辆,只要足以使车辆发生颠覆性危险,从而危害公共安全,就应以破坏车辆罪论处。

交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

危害交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

法律的主观性: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(危险驾驶罪)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,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。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一百一十五条(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)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叫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判多少年

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严重后果主要是指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船舶、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倾覆、毁坏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。行为人实施破坏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,造成倾覆、破坏交通工具的严重后果的,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量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。

什么叫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判多少年

法律的主观性:对于过失爆炸罪,过失爆炸罪是由一定的过失造成的。如果爆炸是自己的疏忽造成的,虽然没有主观故意,但如果后果严重,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1.过失爆炸罪判几年?我国《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,放火、决水、爆炸、投放剧毒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爆炸罪怎么认定如何处罚爆炸罪

爆炸罪是刑法规定的最严重的暴力犯罪之一,对爆炸罪的处罚也是极其严厉的。在现实生活中,如果有人实施爆炸,一般会认定为爆炸犯罪,因为法律规定本罪属于危险犯,即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,造成了一定的危险,无论最终是否有严重的损害,都会认定为本罪。以及定罪后如何处罚?下面请大家一起了解一下。一、如何认定爆炸罪1。爆炸犯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要件为标准。

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,以爆炸罪从重处罚。关于爆炸罪的未遂,从立法精神上讲,该罪是行为犯,不存在实行未遂。因为爆炸已经结束,在一定条件下足以危及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财产安全,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,都是既遂。

爆炸罪的认定

(1)爆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。根据该条规定,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爆炸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就具备了爆炸罪的全部构成要件,即既遂。造成重伤、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,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爆炸罪加重处罚。关于爆炸罪的未遂,从立法精神上讲,该罪是行为犯,不存在实行未遂。

爆炸未遂犯罪只能发生在爆炸尚未完成的阶段,如刚开始引爆或在引爆过程中被发现查获爆炸物,导致爆炸未成功。这种情况属于尚未完成的爆炸未遂。(2)爆炸罪与利用爆炸实施的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手段相同,危害后果相同,但两者的主要区别是:(1)侵害的对象不同。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,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;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。

从“破坏交通工具罪”涉及的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的区别?

法规竞合是一种行为,是一种罪,也是一种结果。想象竞合是一个行为,几个罪,一个结果。偷刹车片是行为人的故意(罪),很多被车撞伤的人的心理态度是过失(罪)。所以这是想象力的竞争。请问lz盗窃和破坏车辆有相似之处吗?危害不特定治安等级的人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盗窃属于财产犯罪。法律法规的竞合怎么办?我认为法律法规竞合的关键是要有“相似性”。

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?

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交通安全。交通运输工具的破坏,不仅对铁路、公路、水上、空中的安全运输构成严重威胁,而且严重危及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,也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本罪的客体仅限于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轮船、飞机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。这些车辆机动性强,价值高,速度快,运载量大。一旦受到破坏,就会被颠覆或破坏,可能造成不特定人的重伤和死亡,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。

根据情节不同,可以界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,也可以界定为杀人伤害罪。用于运输的拖拉机能否成为本罪的客体,实践中众说纷纭。大多数人认为从事运输的拖拉机与汽车性能相近,破坏它们可能会危及运输安全。所以汽车应该广义解释,包括用于运输的拖拉机。但是,毁坏拖拉机进行耕作,并不危及运输安全,不构成本罪。构成犯罪的,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。

破坏交通工具罪是什么

1。破坏车辆罪是什么?1.破坏车辆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船舶、航空器,足以使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船舶、航空器倾覆、毁坏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。本罪的客体仅限于法律,汽车应作广义解释,包括用于运输的拖拉机。但是,毁坏拖拉机进行耕作,并不危及运输安全,不构成本罪。

2.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六条【破坏交通工具罪】破坏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船舶、航空器,足以造成倾覆破坏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船舶、航空器的危险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、交通设施、电气设备、易燃易爆设备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破坏交通工具罪的事实和情节

在司法实践中,应当考虑的这些犯罪事实和情节主要包括:1。故意内容与犯罪动机。同等危害后果下的悔罪立功表现。破坏运输工具犯罪后,行为人有自首或者悔罪、立功表现的,应当依法或者酌情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2.行为人的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。毕竟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比成年人更容易教育改造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3.犯罪手段。不同的作案手段对车辆的倾覆破坏程度不同。使用爆炸、纵火等方法破坏车辆的,可以在量刑幅度内认定为加重情节。4.商业状况。比如在后果严重的情况下,车辆倾覆毁坏的具体程度,公私财产受损的具体情况,死亡或重伤人数等。量刑时也应该考虑。未造成任何后果的,应当在较轻的量刑档次内从轻处罚。

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名词解释

法律的主观性:本罪的客体是交通安全。交通运输工具的破坏,不仅对铁路、公路、水上、空中的安全运输构成严重威胁,而且严重危及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,也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本罪的客体仅限于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轮船、飞机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。这些车辆机动性强,价值高,速度快,运载量大。一旦受到破坏,就会被颠覆或破坏,可能造成不特定人的重伤和死亡,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。

根据情节不同,可以界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,也可以界定为杀人伤害罪。用于运输的拖拉机能否成为本罪的客体,实践中众说纷纭。大多数人认为从事运输的拖拉机与汽车性能相近,破坏它们可能会危及运输安全。所以汽车应该广义解释,包括用于运输的拖拉机。但是,毁坏拖拉机进行耕作,并不危及运输安全,不构成本罪。构成犯罪的,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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